造价指数
价格调整
合同价款
造价指数换算
工具编号 QS-TOOL-004
·依据 GB 50500-2013
·最后更新 2024-06
在线计算
计算结果
工具概述
本工具根据基期与报告期造价指数,将历史造价水平调整至报告期价格水平,常用于材料价差调整、造价指数法估算、合同价款调整等场景。
计算原理
1
确定基期造价
输入基期造价 P₀ 及对应的基期指数 I₀。
2
输入报告期指数
输入报告期指数 I₁,反映报告期相对于基期的价格水平变化。
3
计算调整后造价
按指数比例计算报告期造价:P₁ = P₀ × (I₁ / I₀),并同时输出变化率。
计算公式
调整后造价
P₁ = P₀ × I₁ / I₀
变化率
Δ = (I₁ - I₀) / I₀ × 100%
引用: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》GB 50500-2013 第 9 章物价变化
参数说明
| 符号 | 参数名称 | 单位 | 说明 |
|---|---|---|---|
P₀ |
基期造价 | 元 | 基期价格水平下的工程造价 |
I₀ |
基期指数 | — | 基期对应的造价指数,通常设为 100 |
I₁ |
报告期指数 | — | 报告期对应的造价指数 |
P₁ |
调整后造价 | 元 | 按指数调整后的工程造价 |
Δ |
变化率 | % | 报告期相对于基期的价格变化幅度 |
注意事项
重要提示:本工具仅按简单指数比例计算,未考虑合同约定的调价范围、风险幅度、权重系数等限制条件。
- · 基期指数 I₀ 不能为 0。
- · 造价指数应为同一口径、同一行业的指数,避免混用不同指标。
- · 实际合同调价应严格按合同约定的调价公式及指数来源执行。
- · 本工具结果保留两位小数,实际结算精度以合同约定为准。